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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2007年考试录用公务员公共科目考试大纲
根据《上海市2007年考试录用公务员工作实施方案》,上海市2007年考试录用公务员公共科目笔试分为《行政职业能力倾向测验》和《申论》。
为了便于考生参加上海市2007年考试录用公务员的公共科目笔试,我们组织有关专家编写了《上海市2007年考试录用公务员公共科目考试大纲》,经上海市人事局公务员管理处同意公布。
一、公共科目考试内容及结构
(一)《行政职业能力倾向测验》
主要测查应试者从事国家机关工作必须具备的基本素质和潜在能力。
考试结构包括数理能力、言语理解与表达能力、判断推理能力和常识应用能力四个部分。
《行政职业能力倾向测验》为客观性试题,考试时限120分钟,满分100分。
(二)《申论》
主要测查应试者的阅读理解能力、综合分析能力、提出和解决问题能力及文字表达能力。要求应试者认真阅读给出的材料,通过对材料的分析、概括、提炼、加工,按要求进行作答。
《申论》为主观性试题,考试时限150分钟,满分100分。
二、作答要求
(一)《行政职业能力倾向测验》
务必携带的考试文具包括钢笔或圆珠笔、2B铅笔和橡皮。
《行政职业能力倾向测验》要求应试者必须用2B铅笔在答题卡上作答。作答在试题本上或其他位置的一律无效。
(二)《申论》
务必携带的考试文具包括钢笔或圆珠笔、2B铅笔和橡皮。根据考试要求必须用2B铅笔在指定位置上填涂准考证号,用钢笔或圆珠笔在答题纸指定位置上作答,在非指定位置作答的一律无效。
注意:《申论》考试用铅笔答题无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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