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生简章:
石家庄市金博瑞职业培训学校
企业文化师国家职业资格全国鉴定考前培训
招生简章
一、职业定义:
企业文化师,又称企业文化管理师,是在企事业单位从事企业文化研究、建设、管理工作的专业人员,其职责是制定和建立符合企业发展战略的企业文化体系,塑造、提炼和推广企业的好形象。
二、培训对象
企业董事长、总经理、党委书记、工会主席、团委书记;企业人力资源部、企业文化部、总经办、党办、宣传部、工会、团委负责企业文化管理的人员;企业各职能部门、分支机构兼管企业文化工作的管理人员。准备从事本职业的人员。
三、就业前景
在新经济条件下,文化已成为企业的灵魂;企业文化是企业最重要的无形资产,是推动企业持续成长、高速运转的强大精神力量。没有企业文化的创新,再高明的管理手段也难以成功。企业的文化管理是企业生存的基础、行为的准则、前进的动力、成功的法宝。毫不夸张地说,企业文化直接决定着企业的兴衰成败乃至生死存亡。 近几年来,专业化、职业化的企业文化管理人才越来越受到企业及其经营者的高度重视和青睐。为在全社会范围内规范企业文化管理人员的职业行为和职业能力,保证这支人才队伍的健康成长和发展,国家劳动和社会保障部根据国家职业资格证书制度,适时制定并颁布了《企业文化师国家职业标准》。该《标准》将企业文化师定义为“从事企业文化管理活动并承担企业价值理念体系构建及其转化工作的管理人员” ,并系统规定了三个国家职业资格等级分别应该具备的知识和技能水平。该标准的颁布实施标志着我国企业文化管理人员的职业培训及资格认证有了统一规范和科学依据,并已正式纳入国家考试制度这一法制轨道。依照该标准,经过正规培训并且鉴定考试合格者,可获得由国家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资格证书》(简称为国家职业资格证书)。
由国家职业技能鉴定专家委员会的企业文化专家团根据《 企业文化师国家职业标准》设定的四大职业功能模块,系统讲授企业文化的理论知识与技能方法 。授课内容注重案例分析,突出可操作性。具体内容如下: (一)基础知识
1、企业的本质 2、企业管理职能及管理要素 3、组织行为基本知识 4、企业文化的含义 5、中国企业文化传播、建设与管理
(二)企业文化诊断调研
1、调研计划制定 2、调研计划实施 3、调研资料分析
(三)企业文化建设规划
1、企业文化建设规划制定 2、企业文化建设年度计划制定 3、企业文化建设项目计划制定
(四)企业文化建设实施
1、企业文化宣传推广 2、企业文化建设培训 3、企业文化建设项目实施 4、经营管理系统的文化创新
(五)企业文化建设评价
1、评价前期准备 2、评价过程管理 3、评价结果分析
五、培训方式 自学与面授相结合。自学是指学员按照预先发放的教材自主安排学习;面授是指学员集中上课学习。自学与面授总时间不少于《企业文化师国家职业标准》规定的相应学时数。班主任全程跟踪,人性化客户关怀。
六、鉴定方式
分为理论知识考试和专业技能考核。理论知识考试和专业技能考核均采用百分制笔试方式,60分以上为鉴定合格成绩。企业文化师和高级企业文化师还须进行综合评审。
七、时间安排
1、开课时间: 年 月 日。
2、培训时间:自 年 月 日开课,共培训 天,双休日上课。
3、鉴定时间: 年 月 日。
八、报名要求
报名时填写国家职业资格鉴定审批表一式二份,同时提交以下证件:
1、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2张;(B5复印纸)
2、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2张;(B5复印纸)
3、从事本职业工作年限证明;(原件)
4、小二寸免冠照片6张。
九、相关费用
1、助理企业文化师 1800元 (含:培训费、教材费、代收鉴定费等)
2、企业文化师 2800元 (含:培训费、教材费、代收鉴定费等)
金博瑞终身学习俱乐部
由金博瑞职业培训学校创办并直接领导,主要服务于学校的新老学员及企业,在金博瑞学习过的学员均可以免费加入俱乐部,俱乐部的服务内容主要有:
1、定期为会员提供培训资讯。
2、免费或优惠参加俱乐部组织的论坛、讲座、沙龙等活动。
3、优惠获得金博瑞学校、职业学习俱乐部、金博瑞网校提供的培训课程。
4、为单位会员提供“超市式”和“订单式”的培训设计。
5、每年为优秀学员(会员)提供联谊会一次。(形式有茶话会、旅游、联欢会等)。
6、 免费获取学校的各种内部资料;
7、优秀学员可进入金博瑞学校师资库,成为学校的专兼职教师。
企业文化师申报条件
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均可报名
—助理企业文化师
( 1 )在本职业连续工作 6 年以上。
( 2 )具有以高级技能为培养目标的高级技工学校、技师学院和职业技术学院本专业毕业证书。
( 3 )具有本专业大学专科及以上毕业证书。
( 4 )具有非本专业大学专科及以上毕业证书,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 1 年以上。
( 5 )具有非本专业大学专科及以上毕业证书,经本职业助理企业文化师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结业证书。
—企业文化师
( 1 )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 13 年以上。
( 2 )取得本职业三级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 5 年以上。
( 3 )取得本职业三级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 4 年以上,经本职业二级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结业证书。
( 4 )取得本专业或相关专业大学本科学历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 5 年以上。
( 5 )具有本专业或相关专业大学本科学历证书,取得本职业三级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 4 年以上。
( 6 )具有本专业或相关专业大学本科学历证书,取得本职业三级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 3 年以上,经本职业二级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结业证书。
( 7 )取得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 2 年以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