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依据《国家职业资格证书制度》,适时制定并颁布了《国家汽车维修专项技能标准》。该标准是本职业培训鉴定工作的统一规范和基本依据。该标准全面、系统规定了汽车估损师应该掌握和具备的知识和技能,并对培训鉴定方法做了明确规定。该标准的颁布实施与认证的出台标志着我国汽车估损人员的培养、鉴定和考核正式依法纳入了国家考试制度,即将全面进入正规化、法制化的轨道。
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关于开展汽车维修专项技能认证试点工作的通知》精神,我校经国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职业技能鉴定中心、河北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职业技能鉴定中心批准开展“国家汽车估损师”试点培训鉴定工作。是河北省唯一授权试点培训站与考试站。现将汽车估损师试验性国家职业资格认证培训工作的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培训目的
为进一步规范汽车估损人员的职业行为和职业能力,保证该职业人才的健康成长和发展,培养和造就一支正规化、专业化、高级化的汽车估损师骨干队伍;促进行业整体进步;促进就业和专项高技能人才的合理配置与流动;
二、培训对象
车辆保险公司定损人员,公估公司专业公估人员,二手车鉴定评估人员,资产评估机构评估人员,维修企业接待、理赔人员,其他从事机动车销售、租赁、拍卖、典当、置换、回收业务的企事业单位从业人员。
三、培训内容
A.法律常识及应用基础知识
B.车辆识别与估损资料使用
C.汽车结构基础
D.损伤分析及修复
E.估损
F.碰撞分析与估损的电子化技术。
四、培训方式
面授与自学相结合、案例分析、互动研讨、模拟练习。班主任全程跟踪,个性化关怀。自学与面授时间均按国家规定标准学时。
五、鉴定方式
分为理论知识考试、专业技能考核以及综合评审。
本次鉴定采用百分制笔试方式,60分以上为鉴定合格成绩。
六、培训及鉴定时间
1、报名时间:即日开始
2、培训时间:2008年12月 21日至12月26日,12月20日报到
3、鉴定时间:2008年12月 27日。
七、报名要求
报名时填写国家职资格鉴定审批表一式二份(见附件一)
同时提交以下证件:
1、身份证复印件2张;(B5复印纸)
2、学历证书复印件2张;(B5复印纸)
3、从事本职业工作年限证明;(原件)
4、小二寸免冠照片4张。
八、相关费用
2980元/人,含教材费、培训费、考试费等。
九、申报条件
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
(一)取得中等职业学校汽车相关专业毕业证书或同等以上学历,并连续从事两年以上汽车碰撞修复或估损工作。
(二)取得汽车相关专业本科或同等以上学历的人员。
十、证书颁发与作用
鉴定合格者,可获得由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汽车估损师认证证书》。该证书是国家直接出具的从业者上岗和任职的基本资格证明。按照国务院三定方案,该证书由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颁发,全国通用。
十一、其它
我校向申报人员发放《国家汽车估损师考生登记表》、相应教材及考务安排。申报人员须于2008年12月10日前将加盖公章的《国家汽车估损师考生登记表》送达我校各市所属分校,并经我校报至省劳动保障厅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进行审定。
鉴定当日将由河北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职业技能鉴定中心领导为我校举行“汽车估损师”鉴定授权挂牌仪式与河北省首期汽车估损师鉴定仪式。
十二、金博瑞职业技能培训学校
地址:石家庄市合作路81号
电话:0311-85029330